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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屆  新竹縣政府送暖關懷偏鄉特殊境遇家庭
  • 發布日期:110-02-09

春節將屆  新竹縣政府送暖關懷偏鄉特殊境遇家庭

新竹縣政府為了照顧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只要設籍竹縣符合「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規範條件,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等,均可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相關申請。年關將近,新竹縣長楊文科特別指示社會處,於2月8日至尖石鄉訪視特殊境遇家庭,以實質經濟扶助及關懷,陪伴突逢特殊境遇的家戶渡過難關,並感謝新竹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協助特殊境遇家庭。

 

社會處於近日接獲善心人士,捐贈床舖組,在積極媒合下,由所屬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協助特殊境遇家庭,將溫暖運送至居住於尖石偏鄉小亞(化名)家,讓小亞及孩子們在農曆春節前,可以有一張屬於自己的安心、溫暖床。

 

小亞先生於去年因為罹患癌症去世,僅靠她一人微薄的工作收入,扶養兩名尚在就讀國小的孩子,原本居住在本縣竹東鎮,但因為經濟勘負沉重,帶著兩名孩子想回到山上的老家生活,但由於老家年久失修無法立即入住,小亞只能與孩子們先暫住娘家,再趁工作空檔一點一點整理,希望能早日給孩子們一個穩固、遮風避雨的居所。

 

社會處處長李國祿表示,新竹縣政府照顧弱勢家庭不遺餘力,對於有需求之民眾,需要民間單位或善心人士大力協助,透過此次的拋磚引玉,期待未來能有更多人加入善舉之列,反饋社會,讓社會因此更加美好。

 

縣民如需瞭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可至本縣社會處網站之業務專區-婦女福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查詢,亦可就近至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本縣社會處婦幼新住民科(電話:551-8101#3256)或婦女福利服務中心(電話:657-0892)洽詢。(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件:不論性別,只要設籍本縣,符合有65歲以下喪偶或配偶失蹤6個月以上、遭受家庭暴力(而離婚)、未婚懷孕及獨自扶養6歲以下(孫)子女致不能工作、配偶服刑1年以上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評估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事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等上述任一事由,均可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