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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落實原鄉居住正義 五峰鄉羅山部落19戶建築物合法了
  • 發布日期:110-02-06

縣府落實原鄉居住正義      五峰鄉羅山部落19戶建築物合法了

新竹縣長楊文科關心原鄉居民的居住正義,109年度在縣款編列600萬元協助縣內原住民地區老舊部落建築取得合法執照,第一階完成五峰鄉羅山部落19戶建築物合法化,於2月6日舉辦落成典禮,副縣長陳見賢代表楊縣長頒贈合法房屋證明文件,現場洋溢歡樂的氣氛。

 

五峰鄉竹林村長呂勝忠感謝楊縣長和原民處雲天寶處長的協助,讓族人多年的期待夢想成真。他說,除了房屋合法,縣府也一併改善部落居住環境,最近外地工作的族人紛紛表達返鄉打拚的意願,讓部落看到了希望和商機。

 

原民處表示,原鄉地區地處偏遠、資訊不足,因現行法令訂定前未予考量原民族群之習慣及傳統,致使建物所有人未能依法申請建築執照,違章建築林立;再加上原住民經濟狀況普遍薄弱,無力改善居住環境,更遑論耗費鉅資委託建築師申請建築執照,來辦理既有房舍或(新)增建之房舍合法化。

 

陳副縣長說,楊縣長兌現競選承諾,一上任就指示原民處全力協助縣內原住民地區部落合法化,並自108年度起編列縣府預算經費,計畫於109年~114年6年的時間分年編列600萬元經費,以解決原鄉地區建築物違章問題。原民處擇定以五峰鄉竹林村羅山部落為示範部落,並於109年3月開辦輔導合法,據以實施區域計畫法前(民國73年10月15日)之既有房屋為主,迄今已取得合法文件19戶;另外,部落造景美化工程於109年10月發包執行已於110年1月竣工完成。因為羅山部落成功示範,後續並獲得原民會1,800萬元挹注,增加竹縣原鄉的合法化計畫的力道,並有助於改善部落之公共設施、塑造部落整體特色以及帶動社區總體營造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