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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110-02-02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並沒有繳款書,該如何繳納欠稅?

 

該局說明,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後如有疑義,可先撥打電話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或該局確認,確認無誤後可依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一、欠繳金額3萬元以下者,可持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超商繳納。


二、欠繳金額超過3萬元者,請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或該局總、分局開立繳款書,並至金融機構繳納。

 

三、購買郵政匯票(每張滙票手續費30元),併同通知書書明受款人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或「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並以掛號郵寄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或該局。


四、持傳繳通知書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以信用卡繳納。

 

五、若是財務確實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可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以減輕經濟負擔。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