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9年12月30日及110年1月上旬寒流,造成新竹縣尖石鄉結球白菜、節瓜、豌豆及橫山鄉豔陽柑損害,農委會於110年1月26日以農糧字第1101001534號公告,宣告尖石鄉為辦理結球白菜、節瓜、豌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橫山鄉為辦理豔陽柑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並自110年1月27日起至2月5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 尖石鄉:結球白菜、節瓜、豌豆。
- 橫山鄉:豔陽柑。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依下列額度標準予以救助:(一) 豔陽柑(果樹二):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二) 結球白菜、節瓜、豌豆(蔬菜二):3萬6,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
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四、本次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110年1月27日起至2月5日止,受災農戶攜帶土地登記謄本或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身份証及農會存摺等,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本府亦函文請公所動員人力,以加速現金救助時效,俾利儘速完成救助作業協助農民復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