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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公司之樣品屋及接待中心也要課徵房屋稅喔!
  • 發布日期:109-12-23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建設公司詢問樣品屋及接待中心等建物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稅?

 

該局說明,房屋稅是以固定於土地上之各種建築物,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故建商為銷售房屋在建案附近搭建樣品屋及接待中心等建物,均屬房屋稅課稅範圍,應向本局申報房屋設籍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建築物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均應繳納房屋稅,繳稅僅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如您有任何房屋稅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4、720至724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 。

新聞稿聯絡人:龍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