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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管理員代收稅捐稽徵機關寄送之稅單為合法送達
  • 發布日期:108-12-09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來電查詢,並未收到稅單,為何被移送強制執行?經查原寄送之稅單係由大廈管理員簽收,已屬合法送達,因已逾滯納期間仍未繳納,該局即依規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文書之送達,雖應送達至納稅義務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但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交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大廈管理員既被賦予接收郵件之權責,是稅捐稽徵機關寄發給住戶的繳款書,由其代收即屬合法送達,因此如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如仍未繳納,即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