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因規劃退休後至鄉下享受農村生活,於近日拍賣取得農地且收到法院通知領取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不知是否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經法院拍賣之農業用地,拍定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即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拍定人可持權利移轉證書直接至土地所在之地政機關辦理登記事宜,不須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至於該筆土地應納土地增值稅則由法院通知該局核算,如另有欠繳地價稅、房屋稅亦由法院於拍定價額中代為扣繳。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利用電腦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31至435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311至313 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