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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 請依限繳納!
  • 發布日期:108-09-25

108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 請依限繳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新竹縣108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9月20日全面寄發,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於11月2日24時前除可持現金及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超商繳納外,亦可利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等方式繳納,惟11月1日至11月2日繳納案件仍屬逾期繳納,但免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繳納單,或到稅務局及全國稅務駐監理機關服務櫃臺申請補發,也可透過稅務入口網、稅務局網站等管道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呼籲: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逾期未完稅的機動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所以為了維護您自身權益,請儘速繳納稅款。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