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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奇馬颱風來襲 如有受災情形發生 可申請相關稅捐減免
  • 發布日期:108-08-08

因利奇馬颱風逐漸接近,可能造成局部地區降下大雨或豪雨,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提醒您,如因天災造成財產上損失,關於地方稅方面減免措施如下,請在災害發生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未達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致無法使用必須進廠修復始能使用,或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並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之稅捐局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之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到影響,可向稅捐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納稅人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竹北總局0800-366969;竹東分局0800-366100,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chutax.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