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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承諾、回應地價稅衝擊   縣府公告美化市容計畫
  • 發布日期:108-07-09

兌現承諾、回應地價稅衝擊   縣府公告美化市容計畫

因應公告地價調整,新竹縣政府於107年11月成立六個單一窗口,受理民眾陳情,楊文科縣長並親上火線與地主座談,獲悉縣轄徵收或公辦市地重劃地區、產權為原始配回(或繼承取得)抵價(費)地、土地閒置未有買賣者,衝擊最大,指示相關單位研議解套方法、苦民所苦!縣府7月5日公告美化市容計畫,兌現楊縣長承諾,只要符合條件者,可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減免地價稅。

 

楊縣長7月9日在主管會報中並表示,針對去年地價稅風波,縣府將於108年底重新規定地價(兩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合理劃分地價區段,重新訂定109年的公告地價。

 

  「新竹縣政府108-111年美化市容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08年7月15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

 

  受理機關(單位):縣府地政處(徵收科),5518101轉分機3380。

 

「新竹縣政府108-111年美化市容計畫」期程4年(108-111年),計劃範圍包括:(一)位屬本縣範圍內辦理區段徵收區或公辦市地重劃地區。(二)產權為原始配回(或繼承取得)抵價(費)地未有買賣行為之閒置空地。適用對象為自然人。

 

獎勵措施:地價稅免徵, 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10款:「私有土地無償供給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軍事機關、部隊、學校使用,在使用期間以內,地價稅全免。」規定辦理。

 

基地條件如下:

(一)位屬本縣範圍內辦理區段徵收區或公辦市地重劃地區,且產權為原始配回(或繼承取得)抵價(費)地未有買賣行為之閒置空地。

(二)土地面積合計至少500㎡、1,200㎡、2,000㎡、5,000㎡(依不同子計畫分別內容)。

(三)無償提供年限至少3年、4年、10年(依不同子計畫分別內容)。

(四)其他鄰接通行道路寬度、基地範圍現況等條件,另詳附件計畫內容。

 

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填具新竹縣政府108-111年美化市容計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

  1、土地登記簿謄本。

  2、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3、自我檢核表。 

 

(二)公告限定時間內由縣府地政處受理並召集會議審查並會勘後,依土地面積規模與考量周邊環境特性審理。

 

(三)由縣府函覆申請人准駁。 

 

(四)通過之申請人填具「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函覆縣府。

 

(五)雙方確認後由本府函發申請人完成申請並副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辦理稅捐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