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年0517豪雨造成本縣新豐鄉、湖口鄉、竹北市等3鄉鎮市轄內香瓜、洋香瓜及西瓜等作物損害,業經農委會於108年5月19日以農輔字第1080022918號公告新豐鄉、湖口鄉、竹北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並自108年5月20日起至5月29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 救助地區:新豐鄉、湖口鄉、竹北市
- 救助項目:香瓜、洋香瓜及西瓜
二、現金救助額度:
(一)香1、洋香瓜(果樹二):每公頃7萬5,000元。
(二)西瓜(果樹三):每公頃6萬元。
三、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
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2項所定情事。
四、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
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五、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以救助一次為限。
六、本次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限自5月20日起至5月29日止,受災農戶
攜帶土地登記謄本或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身
份証及農會存摺等,逕向轄區公所依限提出申請,本府亦函文請
公所動員人力,以加速現金救助時效,俾利儘速完成救助作業協
助農民復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