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捐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財產,繼承人縱未依規定辦理繼承登記,其於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該遺產之應納稅捐,各繼承人即負有繳納之義務。
稅捐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對於未辦分割遺產登記或未辦理繼承登記而為公同共有型態之不動產,其應納稅捐,稽徵機關只會對公同共有人之一寄發,其餘公同共有人僅會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若應納稅捐未在期限內繳納,稽徵機關依規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時,全體公同共有人自有之財產也可能被強制執行,並非僅對未辦繼承之不動產,不可不慎。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