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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條例」不會徵收到民地
  • 發布日期:99-07-30

「農村再生條例」不會徵收到民地    今(99)年7/14日立法院才敲搥三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就有不少農民擔心是否又要有土地被徵收。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林長立30日在全省巡迴「農村再生條例說明會」列車開到新竹縣時,請與會各鄉鎮市公所人員回去轉達農友,「農村再生條例」共4章38條,沒有一個條文有提到「徵收」2個字,所以請農民放心。

   邱縣長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是由下往上,讓農村社區自主,使整個農村動起來,自己治理,而使得農村注入活水的計畫,也就是在生活、生態、生產「三生」環境條件原則下,重建農村新風貌,賦與農村新生命,讓農民有不同的生活感受。

   林副局長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是邱縣長在擔任立委時就不斷奔走的法案,可說是從無到有,現在通過了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它是10年1千5百億的經費,專款專用,所涵蓋的範圍包括原住民鄉、農、漁村,可說是從山上到海邊,目的是要讓整個台灣的農、漁村都活絡起來,為了讓農、漁民更了解政府政策,所以預定在8月底前,巡迴全省辦理5百場說明會,說明條文政策,讓民眾更了解以杜疑慮。
 
   至於農民擔心是否會徵收到土地的問題,林副局長表示,「農村再生條例」不會去開闢新社區,所以當然沒有所謂的徵收問題,它是以現有社區去做規劃,由社區居民自己提出,送到縣府審核後,再送農委會核備。

    農委會表示,農村再生總體發展願景有6大分區、4大主軸,包括海岸風情帶、知性文化閱讀區、精緻農業發展區、農村生態教育區、農村休閒體驗區、青山雲海自然區。4大主軸是建設美好生活環境、建構完整產銷網路、創造優質生態樂園、文化保存傳統發揚。

新聞稿聯絡人:楊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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