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塹社衛家古墓見證了清代平埔、客家與漢文化互動的歷史,衛家後裔衛國忠有意申請為「古物」,新竹縣文化局秘書吳昌來日前會同學者專家,前往關西鎮東光里衛家訪查,經評析後認為這五方墓碑非常珍貴稀有。為保存竹縣珍貴之文化資產,傳承文化藝術資源,文化局將逐步協助衛家協助衛家古墓碑後續登錄審議與維護保存事宜。
新竹縣關西地區從清代起就是平埔族竹塹社人墾居的大本營,其中衛家是竹塹社七姓之一,透過衛家家族的發展歷程,可以清楚尋得平埔族人發展或變遷的軌跡。
竹塹社人第八世的衛煥和,經過多年蒐集,保存了五塊祖先的墓碑,依序為麻嘮吻.直雷夫婦(嘉慶十年立)、衛祖星(道光六年立)、衛捷宗(咸豐元年立)、潘太儒人(同治十一年立)及林安(光緒甲申年立)。
這些墓碑年代最早為嘉慶十年(西元1805年),最晚也有光緒十年(西元1884年),記錄了平埔族人衛家近兩百年來在「鹹菜甕」(關西地區)發展與變遷的歷史軌跡;其中嘉慶十年墓主在碑文上的名字,係為道卡斯語之漢譯,更顯示出珍貴的文化資產價值。
當天前往會勘的學者包括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教授吳學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系助理教授羅烈師、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研究所助理教授陳逸君和文化局相關同仁。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六項指出,古物乃「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及圖書文獻等」。
而古物的登錄基準如下:一、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二、 具有史事淵源。三、 具有一定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四、 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五、 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六、 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文化局表示,衛家古墓在實地訪查後,將擇期召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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