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局長葉國居表示:土地買賣雙方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雙方解除買賣契約,買方將原標的物土地所有權返還移轉於賣方時,需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返還登記,除符合法定減免或不課徵要件外,仍應課徵土地徵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返還登記,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請檢具雙方協議書或法院確定判決書、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和解筆錄等證明文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