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99年使用牌照稅要開徵了
  • 發布日期:99-03-22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99年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開徵,納稅義務人為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除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分2期徵收外,其他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為每年徵收1次。

   牌照稅繳款書將於99年3月22日陸續寄發,如有未收到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可以打電話或親自到新竹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或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申請補發,聯絡電話分別為新竹區監理所:(03)5892051轉406、402、403、405;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03)5518141轉311、312、313、315。


新聞稿聯絡人:涂心欣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
聯絡手機:098878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