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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賣多屋如何節稅
  • 發布日期:99-12-14

吳先生計畫全家移民,名下還有3棟房屋想要在移民前一併處理,但計算了一下土地增值稅竟高達上千萬元。吳先生雖然尚未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是一生只能使用一次,3棟房屋應如何同時使用呢?

新竹縣稅捐局表示,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同時出售,如果想要全部適用自用住宅10%的優惠稅率,只要符合下列條件,縱使各筆土地位處不同縣市亦得適用:
1.各筆土地出售的訂約日期相同、土地增值稅申報日期也相同。
2.各筆土地出售前一年應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各筆土地出售前一年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
4.各筆土地地上房屋的所有權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為限。
5.土地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約90坪)或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約211坪)。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呼籲民眾,為保障自身權益,對於稅務資訊要多注意了解,遇到不清楚或有疑問的地方,都歡迎上該局網站查詢(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陳維文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
聯絡手機:0933-91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