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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尖石國中校長彭春蘭案
  • 發布日期:98-12-28

   有關尖石國中彭春蘭校長,涉及相關刑事案件,縣政府採取以下4點處置。
一、 先予停止校長職務,並派代理校長,以維持正常校務運作。
二、 因影響教育人員形象,核定2小過懲處。
三、 彭校長提出書面退休申請,將以最速件處理。
四、 邱縣長指出,99﹪教育人員辛勞不容抹殺,極少數害群之馬也絕不寬容。希望社會各界多給教育人員加油打氣。

   由於彭校長行為對新竹縣政府及教育界已造成嚴重傷害,縣府深表遺憾。縣長邱鏡淳指示教育處應立刻處理,教育處接獲指示後,立刻專案辦理彭校長作成記過、暫停校長職務並派員代理校長,以維持校務運作,展現賞罰分明的縣府新團隊作風。

   邱縣長指出,教育人員在第一線培育國家幼苗,要採較高的道德標準看待,對於尖石國中彭春蘭校長疑涉刑事件,應立刻專案處理,教育處立即作成記過暫停校長職務,解除其校長職務,以防造成更大的傷害,尖石國中校長職務將另行派員代理。

   教育處指出,至於彭校長法律責任問題,一切靜待司法調查。而彭校長也已向教育處提出退休的申請,教育處表示退休申請並不影響上述行政處分的決定!

新聞稿聯絡人:楊惠娟
聯絡電話:5518101轉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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