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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縣長展現魄力建立約聘僱臨時員考核機制
  • 發布日期:100-01-04

五都成立後,縣市間的競爭儼然白熱化,縣長邱鏡淳為加強行政效率與為民服務項目,將建立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99年度約聘僱、臨時人員年終考核成績結果檢討暨考核機制,以客觀、公正的機制落實人員考核,強化縣府人員結構素質。
縣府人事處表示,援用98年考核方式檢討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及臨時人員,就「工作、品德、學識才能」三項來考核年度工作表現,並每年辦理兩次平時考核,區分五種次序,作為考核結果續聘僱依據。
縣府人事處接著表示,99年彙總各單位評列第一序列表現不佳者23人(約聘5人、約僱18人),佔7.74﹪;評列第二序列表現不佳者17人(約聘3人、約僱14人),佔5.72﹪。連續兩年評列第二序列待改進者計3人(約聘1人、約僱2人),佔1.01﹪。縣府臨時人員計138人,由各處單位主管自行評比,評列第一序列者10人(佔7.24﹪),第二序列者計有11人(7.97﹪)。
經縣長邱鏡淳審慎衡酌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考評結果,已於100年1月4日做出決定:
一、經各主管業務單位考評表現未達標準者,給與改進機會,先予聘僱至100年2月28日,再視其表現作為是否續聘僱之參考。
二、其餘考評成績良好人員,續聘僱至100年12月31日。
三、為建立準確客觀、綜覈名實之獎優汰劣機制,自100年起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每年辦理二次平時考核,並比照公務人員考績法辦理年度績效考評以貫徹邱縣長獎優汰劣之用人政策。
四、為有效激勵同仁,表現特優者,將擇定公開場合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