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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住宅補貼7月5日起受理申請 邱縣長指示加強原住民鄉鎮宣導
  • 發布日期:100-06-21

內政部100年度住宅補貼方案於7月5日至100年8月15日止受理申請,新竹縣受理申請單位為新竹縣政府國際產業發展處都市更新科﹝電話(03)5518101轉2359﹞,申請人資格應年滿20歲,家庭年收入需低於103萬元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35,854元;有關詳細申請資格內容或申請書件公告於新竹縣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歡迎鄉親多加利用。
國發處表示,內政部核定竹縣租金補貼可申請戶數為266戶、購置住宅貸款為111戶、修繕住宅貸款為55戶。
相關補貼方式如下:
(1)租金補貼提供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
(2)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22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30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有關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
(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8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償還年限最長15年。

新竹縣長邱鏡淳21日在主管會報中,指示國際產業發展處將相關資訊在山地尖石、五峰兩鄉廣為宣導,讓偏遠地區的原住民鄉親也能受惠#。


新聞稿聯絡人─ 范瑞耘
聯絡電話─5532220轉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