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地區近年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在警察局針對每件死亡交通事故逐案邀集相關單位共同會勘研擬改善措施,及對惡性交通違規、如酒醉駕車等加強取締下,死亡人數從民國90年120人,降至98年66人,但99年又增至76人,且由於新竹縣地區經濟蓬勃發展、土地重劃道路開闢、人口快速成長及機動車輛大幅增加等因素,各類交通事故從民國90年3,046件,至民國99年已增加到10,607件,車禍的發生造成當事人生命財產損失,社會成本亦相對損失,縣長邱鏡淳發現隨著經濟發展帶來的交通問題日益嚴重,要求縣府各相關單位務必研擬具體有效之措施,解決交通壅塞及降低交通事故,並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維安全。
為有效降低交通事故,警察局針對去年交通事故統計分析,找出十大易肇事路口(如下表),分析肇事原因及時段,逐一發掘問題之所在,研究改善方法,如竹北市成功三路與自強五路口經常發生車禍,經研判與該路口未設三色號誌有關,去年10月設置完成,駕駛人依號誌行駛,11、12月即未再發生車禍;又如竹北市縣政二路與光明一路口去年發生22件車禍,經分析0~2時及4~6時各發生5件,研判與該路口0~6時以閃光號誌運作有關,遂於上週已改為三色號誌運作,俾駕駛人依號誌行駛,避免互不相讓而發生事故;再如竹北市中華路與興隆路口,警察局長陳銘政於2月底邀集相關單位會勘發現,自新竹市北上之汽車右轉興隆路時,容易與直行之機車發生碰撞,遂採取汽車號誌早開,機車專用號誌遲開之方式,以減少汽、機車衝突點。
縣警察局長陳銘政表示,針對十大易肇事路口,將於近期內邀集相關路權單位及本縣道安顧問逐一會勘研究改善。不過,根據肇事原因分析,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闖紅燈、變換車道不當、右轉彎未依規定、酒醉駕車、雙黃線迴車等,都與駕駛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或駕駛疏忽有關,局長陳銘政特別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勿任意違規,並注意行車安全,以保障用路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附表一
新竹縣99年十大易肇事路口統計表
編號 路口名稱 發生件數 死 傷
01 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二路口 47 0 08
02 竹北市自強南路與文興路口 35 0 14
03 竹北市成功三路與自強五路口 28 0 18
04 竹北市中華路與興隆路口 25 0 24
05 竹北市中華路與光明六路口 25 0 16
06 竹北市自強北路與勝利七街口 22 1 19
07 竹北市縣政二路與光明一路口 22 0 11
08 新埔鎮文山路與褒忠路口 18 0 06
09 竹東鎮中豐路一段與沿河街口 17 0 10
10 竹北市中華路與沿河街口 16 1 18
合計 255
2 144
新竹縣99年十大易肇事路口肇事原因:
1、 未依規定讓車(78件、佔30.6%)
2、 未注意車前狀況(49件、佔19.2%)
3、 闖紅燈(31件、佔12.2%)
4、 變換車道不當(18件、佔7.1%)
5、 右轉彎未依規定(11件、佔4.3%)
6、 酒後駕車(9件、3.5%)、
7、 雙黃線左(迴)轉(8件、3.1%)
8、 其他(47件)
新竹縣99年十大易肇事路口肇事時段:
1、08~10時(44件、17.3%)
2、12~14時(32件、12.5%)
3、14~16時(30件、11.8%)
4、18~20時(30件、11.8%)
5、16~18時(29件、11.4%)
6、20~22時(26件、10.2%)
7、10~12時(16件、06.3%)
8、06~08時(15件、05.9%)
資料提供:親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