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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案縣府判賠 邱縣長代表縣民喊冤 盼監委明察秋毫
  • 發布日期:100-01-07

新壽案縣府判賠 邱縣長代表縣民喊冤 盼監委明察秋毫 監察委員余騰芳、馬秀如7日上午巡察新竹縣,到山地尖石鄉公所接受民眾陳情,縣長邱鏡淳針對新光人壽標購縣有地,遭市府劃為市定古蹟不能開發建築 ,向縣府請求損害賠償,高院判縣府需賠1 .7億,邱縣長代表全體縣民向監委喊冤,希望監委明察秋毫。
邱縣長表示,縣府標售竹市文化舊縣立圖書館用地給新光人壽時,是商業區用地,後來被新竹市指定為市定古蹟,新光人壽卻向縣府請求損害賠償,雙方缠訟多年經更三審判決後,縣府提再審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敗訴,縣長指出,縣府依法會賠償1‧7億,並在過年前付清,但是覺得這筆錢賠的很寃枉。
縣議員林光榮、 趙一先在邱縣長陳情時,手舉「竹縣拒當寃大頭」、「1.7億寧可做公益、照顧社會弱勢、扶助偏鄉」的海報,反映基層的心聲。
 聽完邱縣長陳情,余騰芳仔細詢問縣有地在竹市分佈的情形和這件案子的始末,馬秀如表示已聽到縣府的心聲,全案將帶回監察院調查,再回覆縣府。
 監委在尖石鄉公所另外受理七件陳情案,主題有「尖石鄉嘉樂段河川高灘地耕人應有權益」、「土地變更台東鹿野瑞峰段」、「反對興建比麟、高台水庫」…,陳情對象依序是河川局、台東政府、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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