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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縣長要求環保署嚴密監督友達排水案後續發展 必要時不排除北上抗議
  • 發布日期:101-03-16

針對桃園縣政府違法展延友達光電排放廢水至霄裡溪案,環保署16日決定撤銷桃園縣政府的違法處分,新竹縣長邱鏡淳強調,希望環保署嚴密監督後續發展,而新竹縣民絕不是3等公民,而經濟部已來函表示「本部台水公司配合政府政策,在兼顧用水需求(35000CMD)及產業發展大前提下,將鳳山溪及霄裡溪交匯上游鳳山溪臨時取水口設為永久取水口,霄裡溪將不再為飲用水源」,邱縣長表達最強烈的不滿,經濟部根本不尊重地方民意,擅自將水公司新埔3號臨時取水口設為永久取水口,把霄裡溪排除飲用水源,新竹縣一定會追究責任、不排除北上抗議。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表示,請環保署依據今年3月15日環署水字第1010022088號函,倘桃園縣政府於101年3月30日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排放許可證失效日前未作出適法處分,督促桃園縣政府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友達公司進行行政處分。
自2002年友達光電與中華映管在桃園龍潭設廠後,既已持續排放廢水污染霄裡溪,戕害位於下游的新竹縣新埔鎮民眾飲用水,也讓當地上千公頃農田受到灌溉水源被污染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2008年的環評中,決議兩廠應改排廢水,但至今只見空談並未落實。
由於友達排放許可早已到期,桃園縣政府卻無視環評結論,違法予以展延,所以新竹縣政府一再強烈呼籲環保署應立刻撤銷違法排放許可,環保署16日已決定撤銷該行政處分,並告知桃園縣政府,展延失效日期為今年3月30日,新竹縣長邱鏡淳、環保局因此提出呼籲,希望環保署督促桃園縣政府確實依法行事。
新聞來源:新竹縣政府環保局水污染防治科
聯絡人:蕭宏杰 5519345轉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