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由: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已使用超過半世紀,且民國105年時,被評鑑為危險建築,為使地方民眾有安全的洽公場所,基於平衡新竹縣內各區域的發展,由縣政府統籌規劃竹東綜合行政中心的興建。計畫除竹東鎮公所及代表會外,還包含新竹縣政府南區婦幼服務館、竹東地政事務所、竹東鎮戶政事務所、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竹東分局,共兩棟大樓。同時為擴大本計畫之效益,亦在計畫中納入竹東轉運中心之重大交通建設,期望透過整體性的方案規劃,提升公共建設與服務的品質。
二、重要紀要:
1.109年12月31日由「謝英俊建築事務所」完成議價決標。
2.110年2月3日竹東鎮民代表會召開第19屆第11次臨時會審議議決通過,同意先墊付規劃設計監造費用。
3.110年2月26日提送規劃報告書
4.111年11月22日核定規劃計畫書
5.112年02月15日完成規劃設計案結案驗收
三、辦理情形:
1.110年2月:辦理服務實施計畫書、規劃報告書審查。
2.110年3-4月:3月29日第2次工作會議,服務實施計畫書已於110年4月7日核可;規劃報告及竹東鎮公所建設經
費負擔部分尚在研議階段。
3.110年5-6月:召開本案竹東鎮公所來訪工作會議。
4.110年7-10月:110年10月18日邀集相關單位研議經費分攤事宜。
5.110年11-12月:縣府數度聯繫竹東鎮公所,請安排召集與代表會會議,再行協商規劃事宜。
6.111年1-3月:111年3月18日民政處與代表會召開協商會議。
7.111年4-5月:111年5月25日辦理竹東綜合行政中心期程及經費分攤工作會議。
8.111年6月:111年6月29日召開「研商竹東綜合行政中心新建工程案興建方案」工作會議。
9.111年9月6日召開修正規畫報告審查會議(修正規劃報告審查後,規劃費用超出預算額度)
10.111年10月17本府交旅處召開變更契約協商會議(預計變更規劃設計勞務契約,變更費用與契約內容)
11.111年11-12月:基本設計及都市計畫審議報告修正、細部計畫設計報告及預算書圖審查。
12. 112年2-4月:與竹東鎮公所討論核定規劃內容與經費分攤。
13.112年5-7月:簽辦上網公告程序。
14.112年8月:辦理公開招標。
15.112年10月24日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發包完成。
16.113年5月31日基本設計核定。
17.113年8月15日召開都市計畫審議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會議。
18.114年1-4月細部設計規畫。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民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