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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請領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 發布單位:地政處地籍科
  • 修改時間:108-07-01

A 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並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得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B 應檢附之文件: (a)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申請書。 (b)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c) 申請人最近一年二吋半身相片二張。 (d)考試院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各乙份。 (e)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凡檢附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及格證書者,或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屆滿,未換發證書,經依規定註銷,重新申請核發證書者,得免附本項文件。其餘應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 1.考試院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或經內政部指定之機構、團體核發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及其影本,暨自取得證書或證明後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 2.八十八年一月以前實際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3.內政部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其影本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