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短暫雨
氣溫
降雨:
AQI
民眾如何申請增設消防栓或遷移消防栓或改為地下式消防栓?
  • 發布單位: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 修改時間:110-09-14

(一)民眾應向自來水公司提出申請。遷移消防栓或改為地下式消防栓,其費用原則上需由住戶來負擔,自來水公司就會配合遷移消防栓或改為地下式消防栓,所需施工經費由自來水公司評估。
自來水公司營業處連結網址如下:https://www3.water.gov.tw/ch/01about/abo_06.asp
(二)新增消防栓,可向所屬地區鄉(鎮、市)公所申請,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
(三)依據自來水法第四十六條:「自來水事業應配合公共消防設置救火栓。其設置標準,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會商消防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設置救火栓所增加之各種費用,由所在地地方政府、鄉鎮 (市) 公所酌予補助」。
(四)另依據消防法第十七條:「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
消防法施行細則: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