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並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且加註車號或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者,停放於新竹縣路邊停車場,享有以下優惠: 一、同一路段每日僅優惠一次,每次最高4小時,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若離開後返回同一路段或同一路段移動至不同車格,則不再惠),逾優惠停車時間之車輛,應依該路段收費費率逕行收費。 二、合於優惠停車規定但接獲停車繳費單者應於7日內申請註銷,逾期應依規定繳費。
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並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且加註車號或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者,停放於新竹縣路邊停車場,享有以下優惠:
一、同一路段每日僅優惠一次,每次最高4小時,不滿4小時以4小時計(若離開後返回同一路段或同一路段移動至不同車格,則不再惠),逾優惠停車時間之車輛,應依該路段收費費率逕行收費。 二、合於優惠停車規定但接獲停車繳費單者應於7日內申請註銷,逾期應依規定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