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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停車場經營登記證?
  • 發布單位:交通旅遊處
  • 修改時間:113-06-19

一、申請經營停車場,應檢附下列文件各三份向本府申請核准,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依法營業,需變更或停業後再復業者亦同:
(一)申請書。
(二)負責人身份證影本。如為公司或商號以外之法 人或團體,應另檢附設立登記文件。
(三)停車場管理規範。
(四)停車場配置圖:包括停車場標誌及號誌之設置、車輛停放線、指向線及車位配置圖。
(五)停車場相關位置圖。
(六)其他相關之文件。

二、承上,停車場管理規範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停車種類及車位數。
(二)停車場營業時間。
(三)停車場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
(四)停車場管理作業程序應含停車場進出管制方式、費率、停車場維護保養及環境維護方式等。

三、有關新竹縣停車場經營登記申請詳請參閱「新竹縣申請停車場經營登記作業要點」。

四、新竹縣停車場經營登記申請書,可至新竹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網站下載(路徑: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新竹縣停車場經營登記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