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您的信件之後,系統將會自動寄發送一封請求確認信到您所填寫的信箱,請務必於7日內點選信件內的超連結文字進行確認,確認後會立即將您的信件排入信件處理流程做後續處理,如果尚未點選信件確認連結,您的信件將會暫時出現在以下的「未確認信件」區,並保留7天。
2. 如果您一直無法收到請求確認信,可能是電子信箱填寫錯誤或是電子信箱主機出現異常狀況,請點選〔重寄確認信〕按鍵,並輸入原來信電子信箱,經電腦系統比對相符,我們會重新再寄送一次請求確認信。
3. 若您不確定電子郵件地址是否填寫錯誤或仍未接獲確認信函,請向本府研考科洽詢,電話03-5518101轉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