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入:檢具變更後之資料(證件)至所屬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辦理身障註記。如戶籍或姓名變更:請檢具變更後之戶籍謄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分證、印章及1吋相片2張,至所屬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辦理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