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局前已先針對車主及身心障礙者關係非二親等以內之案件,陸續以雙掛號通知原核准免稅之車主,如另有符合修正後免稅規定之情形,因身心障礙免稅須先經申請始能免徵,請把握時效於104年1月1日前檢附相關證件,儘速重新申請免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另外稅捐局近期業已對於汽缸排氣量大於2,400cc車輛之車主寄發補稅通知函,自104年1月1日起超過2,400cc限額每年應補徵稅額,繳款書將於每年4月開徵前寄發。民眾對於修法後之身心障礙免稅規定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31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