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除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外,並以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公畝(700平方公尺)者為限。
例如陳小姐所有竹北都市土地面積450平方公尺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雖已辦竣戶籍登記且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但其土地已超過面積限制,依規定僅300平方公尺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餘面積150平方公尺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呼籲,為維護您的權益,如有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而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局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享受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民眾如想更進一步瞭解自用住宅用地相關法令規定,可上網查詢,該局網站網址為http:// 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3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4 0800-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