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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家戶節電獎紅利活動 中獎名單公布
  • 發布日期:105-03-18

新竹縣家戶節電獎紅利活動 中獎名單公布
為鼓勵民眾落實節電行為,新竹縣以辦理競賽方式刺激民眾參與意願,由新竹縣政府編列節電獎勵金,誘導村里民眾落實節電措施,倡導響應自己的電自己省的策略。凡用電地址位於新竹縣轄內,電費收據上載明之「用電種類」為「表燈非營業用」,針對活動收據月份需落於104年11月至105年2月期間之兩期台電帳單(帳單抬頭為104年11月、105年1月或104年12月、105年2月),並以此區間計算總累積節電率,較去年同期區間之「省電比例」達5%(含)以上者即具抽獎資格,活動並採差額累進獎勵方式,省越多則可獲得較多抽獎序號,中獎機率相對越高。
縣府由台電公司協助由報名用電戶中篩選「省電比例」達5%(含)以上者,即可參加本活動抽獎,報名截止日期至105年2月29日止(採郵寄報名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領獎方式
1.抽獎及競賽活動結束,得獎名單於公開抽獎後3日內公告在新竹縣智慧節電網站及新竹縣政府國際產業發展處網站,並以公函告知領獎方式。
2.參加人若非用戶名稱須在領獎時提出實際居住該址證明文件(例如設籍證明、租賃契約、帳號自動扣繳電費登載明細證明或居住證明等)。
3.依據「所得稅法」第88、89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3條之規定扣取機會得獎稅款(本國人及外籍人士(住滿183天)10%;外籍人士(未住滿183天)不限金額一律20%)後,再發予各得獎人,若應扣繳稅額未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扣繳,機會得獎所得將併入得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獎金統一匯款至各中獎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
4.領獎期限暫定為105年3月29日,得獎人請於領獎期限前於新竹縣智慧節電網站下載獎金領取確認單及得獎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資料表,填妥完成後依網站所述地址郵寄、或傳真回傳領獎資料,未於領獎期限提供清楚可辨識之領獎確認單,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不得異議。(中獎名單如附件)
新聞資料來源:縣政府國際產業發展處 公共事業科
聯絡人:陳鴻之 電話:5518101轉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