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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學童營養午餐因應學校衛生法改用非基改食材經費調整
  • 發布日期:105-02-04

新竹縣學童營養午餐因應學校衛生法改用非基改食材經費調整為讓孩子飲食更有品質,吃得更健康安全,孩子營養午餐當是新竹縣政府最戮力堅持的政策,新竹縣自104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學童營養午餐全面使用非基改食材,希冀家長和新竹縣政府共同攜手為孩子的未來努力,打造孩子更健康優質的學習環境。

因法令規定,104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1521號公布通過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為「學校供應膳食者,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明訂學校供應膳食者禁止使用基改黃豆、玉米等生鮮食材及豆腐、豆漿、豆皮等基改加工品。

   改用非基改食材所增加之午餐成本(每餐約5元),新竹縣政府立基照顧學子健康初衷,然為避免排擠其他教育預算,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仍維持原補助國小學童每餐32元,國中學童每餐35元,因應非基改食材所增加約5元成本則由家長自行負擔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增加費用約480元)。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父母一方失業、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者等經由導師認定之經濟弱勢家庭,仍由新竹縣政府全額補助。


連絡人:教育處體健科
       陳鳳禧代理科長 5518101*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