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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布年節食品抽驗結果-提醒消費者聰明選購
  • 發布日期:104-01-30

   春節將至,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於元月起即派員至轄區內大賣場、傳統市場、以及南北雜貨行等地點抽驗年節食品,包括:各式糕製品、脫水食品、肉製品、糖果、瓜子等40件。其中3件金針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5%。不符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業者下架,金針來源均為外縣市;已移請該轄區衛生局查處(名冊詳如附件)。
     抽驗不符規定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殷東成局長,特別提醒民眾選購金針、蘿蔔乾時,   應避免選購顏色太鮮豔、太白或聞起來有刺鼻味道之產品;採買年貨記得   選購包裝要完整、食品標示應齊全之食品、並注意其保存方式。
  衛生局長也提醒食品販賣   業者也要確實落實「源頭管理」,保留進貨來源證明,來源不明之食品也
   不要販賣。提醒消費大眾「年節食品聰明選,年節點心節制吃,時時不忘   多運動,掌握健康過年!」。

                                 
          新聞稿聯絡人:張芝琪
           03-5518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