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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警察局與刑事警察局偵九隊 共同破獲殺人縱火案
  • 發布日期:104-01-29

本案緣於103年6月5日15時許,接獲新竹縣政府消防局通報,本縣竹北市縣政九路○號發生火警,經消防局火災現場勘驗,研判為人為縱火,因本案發生地點為一高層樓建築物,居住人口眾多,所幸即時撲滅火勢,未造成災害,然本案危害公共安全至鉅,案經縣政府刑警大隊、竹北分局與刑事警察局第九大隊第二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高上茹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專案小組調查,該址為女子吳○○所承租,吳女與男友謝○○、友人林○○、武張○○共同居住。惟吳、謝2人於火災發生後即行蹤不明,渠等家屬亦表示未與家人聯絡,調閱通訊及網路相關資料亦無通話紀錄,吳、謝2人家屬乃報警,通報為失蹤人口協尋。
 
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追查武張○○於案發當日行蹤位址,均與武張○○供述不符,且供稱不知何人所縱火。惟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發現汽油為武張○○所購買,監視器亦顯現武張○○離開後即發生火災,顯示武張○○涉及縱火且吳、謝兩人失蹤與武張○○有關。
 
本案經調查武張○○供述可疑,復經刑事局二次測謊未過後,武張○○始鬆動渠心防坦承涉案,供稱因與吳○○、謝○○有金錢糾紛及發生嫌隙,心生不滿,趁被害人吳○○、謝○○酒醉時以電線勒死二人,隨後載往嘉義縣阿里山山區棄屍,再回租屋處放火煙滅相關跡證,專案人員於104年1月29日前往棄屍地點搜索,於13時28分嘉義縣阿里山山區發現2具骸骨,全案證據齊全偵訊後依殺人、公共危險、棄屍罪嫌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特別呼籲:「年關屆近,請小心火燭,也期盼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

發稿單位:竹北分局
聯絡人:隊長林文生
聯絡電話:0910-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