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囂張沙灘車路上晃 警查獲兩名山老鼠
  • 發布日期:103-11-24

囂張沙灘車路上晃  警查獲兩名山老鼠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錦山派出所副所長楊秀文及警員鄭正成,於11月22日下午16-18執行路檢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有山老鼠偷運牛樟木,警方立即前往查緝,在錦山山區產業道路發現一輛沙灘車,後面跟著一台重機,兩人行跡可疑,警方遂將沙灘車及重機攔下盤查,發現兩輛車上共有被鋸斷之木頭四段,經查是國有林班地所有之肖楠、紅檜及牛樟木,兩名陳姓(23歲、無前科)及李姓嫌犯(40歲、竊盜毒品前科)向警方供稱係從尖石鄉竹東事業區137林班下方野溪看到這幾塊木頭很漂亮,以為可以檢,遂準備載回家收藏運用。
 

    錦山所副所長楊秀文等兩員接獲民眾報案有山老鼠載木頭從尖石鄉新樂村往錦山六曲窩方向走,遂前往錦山往尖石方向之產業道路查緝,發現一台違規沙灘車在路上行駛直覺有異,當場攔下盤查,發現車上有三塊木頭,又後方同行之重機車上亦有一塊木頭,遂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偵訊,並通知林務局技術士到場勘驗,確定為林班地之產物肖楠、紅檜及牛樟木等,四塊木頭總重約90公斤,兩嫌稱係溪邊撿的,全案依森林法及竊盜罪移送新竹地檢署辦理。

    分局長吳文貴表示依照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依刑法規定處斷,請民眾勿隨意撿拾漂流木,以免觸法。

新聞資料來源:新埔分局
聯絡人:警員葉婉青
聯絡電話:03-588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