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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國家防災日 9月19日11時 試放海嘯警報
  • 發布日期:103-09-18

    內政部警政署為配合行政院「103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訂9月19日(星期五)11時辦理臺灣本島遠地海嘯緊急警報試放1次(不試放海嘯解除警報),警報音符為鳴15秒(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疏散內容2遍。由於是試放海嘯警報,將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上課、上班均維持正常狀態。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海嘯警報試放時間是103年9月19日(星期五)11時,實施範圍為本縣竹北市、新豐鄉沿海地區(包括竹北分局豐田派出所、鳳岡派出所、新豐分駐所及後湖派出所等4個位處海嘯警戒範圍警報臺),屆時試放海嘯警報音符為鳴15秒(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疏散內容:「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員疏散避難。」2遍。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民眾無須配合實施任何海嘯疏散演練;為了讓民眾能充分了解試放海嘯警報的時間、方式及內容,警察局特別請北視有線電視、警察廣播電臺新竹臺等傳播媒體協助宣導,並請各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利用轄內大型LED活動看板、電子看板、公布欄及網站加強宣導,同時製作試放海嘯警報公告、海報文宣,請各鄉(鎮、市)公所委請村(里)幹事、鄰長及請各分局分駐(派出)所管區員警,張貼於轄內各商店、機關、學校、加油站、車站、賣場等公共場所擴大宣導,避免因海嘯警報試放造成民眾誤解、恐慌。
     再次提醒民眾注意,內政部警政署將於103年9月19日(星期五)11時試放遠地海嘯緊急警報1次(不試放海嘯解除警報)。試放海嘯警報之音符為發放15秒(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疏散內容:「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員疏散避難。」2次,海嘯警報試放期間,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員疏散避難,請大家不要驚慌!
 
發稿單位:民防管制中心
聯絡人:警務員羅世昌
聯絡電話:03-5559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