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新竹縣政府施政目標與重點
| 施政目標與重點 |
| 1、 | 健全基層行政組織,強化自治監督功能,貫徹實施地方自治,強化村里組織向下紮根:輔導鄉鎮市編定年度施政計畫及行政區域調整並辦理縣長訪問鄉鎮市工作。 |
| 2、 | 建全基層行政組織,強化自治監督功能,促進府會聯繫加強自治功能,輔導鄉鎮市議事機關發揮議事功能,加強推行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 |
| 3、 | 加強推行公共造產,充實自治財源: |
| | 輔導鄉鎮市拓展公共造產新興事業。 |
| | 督導鄉鎮市維護造產事業。 |
| | 考核鄉鎮市公共造產成果。 |
| | 參加全省公共造產工作競賽。 |
| 4、 | 推動戶政簡政便民措施,提昇服務品質: |
| | 落實以民為尊理念,推動戶政革新,簡政便民政策,確實執行奉茶服務,電話禮貌運動,提昇服務品質等項目。 |
| | 嚴格管控戶政資訊系統,俾電腦等硬體設備與軟體、線路等運作正常,避免民眾久候,來往奔波,而達案件處理、迅速、正確。 |
| | 持續推動單一窗口實施綜合受理櫃檯,中午不休息照常受理案件及設置戶政法令服務專線電話。 |
| 5、 | 依據「地方制度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辦理各項公職人員出缺補選、罷免工作。 |
| 6、 | 輔導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公所行政管理及推動原住民族相關政策,以提昇行政效率並提高原住民生活品質。 |
| 7、 |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利用之規劃管理工作,協助原住民取得所有權、他項權利設定權,並執行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保障原住民土地資源及生計。 |
| 8、 | 辦理縮短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生活水準差距中程施政計畫,落實原住民社會發展與進步: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發展方案」等各項方案積極辦理。 |
| 9、 | 公墓管理: |
| | 確實執行「殯葬管理條例」之各項規定。 |
| | 加強殯葬設施之查核評鑑及殯葬服務業評鑑。 |
| | 辦理殯葬服務業設立許可、備查業務。 |
| 10、 |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央款)〈按預定計畫〉。 |
| 11、 | 推動端正禮俗時尚,改善社會風氣: |
| | 倡導婚嫁節約,舉辦縣民集團結婚等活動。 |
| | 依據國民禮儀範例廣為宣導。 |
| | 配合辦理褒忠義民廟中元祭典活動。 |
| | 配合端午節辦理縣長盃龍舟競賽。 |
| 12、 | 輔導宗教團體正常發展: |
| | 依據寺廟登記規則及監督寺廟條例規定辦理寺廟登記(含變動登記)、財團法人許可、並聘請宗教諮詢委員,作為諮詢及輔導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教化事業,俾使社會安定祥和。 |
| | 辦理神明會設立及輔導鄉鎮市公所辦理祭祀公業業務。 |
| | 辦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之審查事項。 |
| | 編列寺廟專輯宣導,俾使民眾了解歷史影像及鄉土神明。 |
| | 輔導宗教團體對於優良傳統宗教活動,應按時序節令妥為規劃辦理。 |
| 13、 | 輔導鄉鎮市興建辦公廳舍及集會所。 |
| 14、 | 積極建設原住民地區公共工程:原住民地區急需建設之部落聯絡道路、環境設施及簡易飲水設施等經規劃、設計、審核、發包、施工、竣工、驗收、結算、考評查證等作業程序辦理,確保工程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