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新竹縣政府施政目標與重點
| 施政目標與重點 |
| 1、 | 健全基層行政組織,強化自治監督功能,貫徹實施地方自治,強化村里組織向下紮根:輔導鄉鎮市編定年度施政計畫及行政區域調整並辦理縣長訪問鄉鎮市工作。 |
| 2、 | 建全基層行政組織,強化自治監督功能,促進府會聯繫加強自治功能,輔導鄉鎮市議事機關發揮議事功能,督導鄉鎮市辦理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 |
| 3、 | 加強推行公共造產,充實自治財源: |
| | 輔導鄉鎮市拓展公共造產新興事業。 |
| | 督導鄉鎮市維護造產事業。 |
| | 考核鄉鎮市公共造產成果。 |
| | 成立本縣公共造產委員會,推動本縣公共造產業務。 |
| 4、 | 推動戶政簡政便民措施,提昇服務品質: |
| | 落實以民為尊理念,推動戶政革新,簡政便民政策,確實執行奉茶服務,電話禮貌運動,提昇服務品質等項目。 |
| | 嚴格管控戶政資訊系統,俾電腦等硬體設備與軟體、線路等運作正常,避免民眾久候,來往奔波,而達案件處理、迅速、正確。 |
| | 持續推動單一窗口實施綜合受理櫃檯,中午不休息照常受理案件及設置戶政法令服務專線電話。 |
| 5、 | 依據「地方制度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辦理各項公職人員出缺補選、罷免工作。 |
| 6、 | 輔導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公所行政管理及推動原住民族相關政策,以提昇行政效率並提高原住民生活品質。 |
| 7、 | 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利用之規劃管理工作,協助原住民取得所有權、他項權利設定權,並執行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保障原住民土地資源及生計。 |
| 8、 | 辦理縮短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生活水準差距中程施政計畫,落實原住民社會發展與進步: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發展方案」等各項方案積極辦理。 |
| 9、 | 殯葬管理: |
| | 確實執行「殯葬管理條例」之各項規定並取締濫葬。 |
| | 加強殯葬設施之查核評鑑及殯葬服務業評鑑。 |
| | 辦理殯葬服務業設立許可、備查業務。 |
| | 籌辦本縣生命紀念園區設施業務。 |
| 10、 |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第16屆縣長、第17屆縣議員及第16屆鄉鎮市長選舉〈按預定計畫〉。 |
| 11、 | 推動端正禮俗時尚,改善社會風氣: |
| | 倡導婚嫁節約,舉辦縣民集團結婚等活動。 |
| | 依據國民禮儀範例廣為宣導。 |
| | 配合辦理褒忠義民廟中元祭典活動。 |
| | 配合端午節辦理縣長盃龍舟競賽。 |
| | 配合內政部辦理全國孝行獎表揚。 |
| | 依據祭祀公業條例、地籍清理條例辦理本縣祭祀公業、神明會、宗教團體土地清理業務。 |
| 12、 | 輔導宗教團體正常發展: |
| | 依據寺廟登記規則及監督寺廟條例規定辦理寺廟登記(含變動登記)、財團法人許可、並聘請宗教諮詢委員,作為諮詢及輔導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教化事業,俾使社會安定祥和。 |
| | 辦理神明會、祭祀公業法人業務。 |
| | 辦理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之審查事項。 |
| | 輔導宗教團體對於優良傳統宗教活動,應按時序節令妥為規劃辦理。 |
| 13、 | 役政業務-兵員徵集工作 |
| | 精確辦理役男兵籍調查、徵兵檢查、軍種兵科抽籤、徵集入營等徵兵處理四大程序,落實役政業務。 |
| | 嚴密管理役男免禁役緩徵與異動處理,確實掌握役男徵額。 |
| | 主動辦理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改服補充兵、常備兵家庭發生變故提前退伍、體位變更申請複檢等作業,照顧役男權益。 |
| | 辦理役男志願入營服役處理、預官〈士〉考選徵訓服役,充實國防兵源。 |
| | 辦理役男申請出境業務,加強便民措施。 |
| | 確實辦理歸國僑民生及大陸來台役男之徵兵處理事項,維護兵役公平一致性。 |
| | 辦理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轉服替代役,輔導因家庭與宗教因素者申請服替代役,落實替代役制度之實施。 |
| | 加強照顧不能維持生活役男家屬之生活,經核列等級者,一次安家費及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生活扶助金,均委由竹北郵局直接轉存入征屬存簿儲金帳戶內,達到簡政便民要求。 |
| | 為落實照顧不能維持生活役男家屬,核列甲級者應自付健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簡化作業程序落實服務工作,其補助全面委託竹北郵局直接撥入征屬郵政儲金存簿帳戶內,方便征屬隨時提領。 |
| | 常備兵、替代役役男入營輸送,圓滿完成任務。 |
| | 加強傷病殘退伍軍人之照顧。 |
| | 隨徵集令發給每一役男「常備兵服役指南」役政宣導手冊乙本,使役男本人及其家屬充分瞭解兵役義務與權利。 |
| | 辦理後備軍人、替代役備役役男及國民兵退伍列管。 |
| | 辦理後備軍人、替代役備役役男各項召集事務。 |
| | 辦理本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 |
| | 辦理本縣戶役政資訊業務。 |
| | 辦理本縣役政人員管理訓練。 |
| | 辦理本縣物力調查及萬安演習並支援戰時兵力動員。 |
| | 辦理徵兵檢查工作。 |
| | 貧困征屬生活扶助、救醫及各項補助。 |
| | 傷殘軍人安置與死亡軍人遺屬慰問。 |
| 14、 | 輔導鄉鎮市興建辦公廳舍及集會所。 |
| 15、 | 積極建設原住民地區公共工程:原住民地區急需建設之部落聯絡道路、環境設施及簡易飲水設施等經規劃、設計、審核、發包、施工、竣工、驗收、結算、考評查證等作業程序辦理,確保工程品質。 |